青海新闻网讯 “以前,我们牧民得了病轻易不敢住院,因为住院费用全部自己承担,而自己又承担不起。现在好了,国家让我们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,医疗费中的相当一部分不用自己掏,我们再也不为生病住院而发愁了。”11月23日,在海晏县人民医院里,海晏县甘子河乡俄日村73岁的藏族牧民文昌如是说。截至目前,海晏县18332个常住农牧民已全部参加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,参合率达100%。其中,已有7987人(次)受惠,报销总金额达541200元。
据海晏县人民医院院长张永寿介绍:“以前农牧区的群众来看病大都在门诊开点药打个针就走,很少要求住院治疗,怕负担不起医疗费用。自从实行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来,医院里像文昌这样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每天都不少,他们大都能住院接受治疗后返回。”
海晏县副县长久谢说,为落实好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,县上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发展规划,狠抓落实。今年他们在做好广泛宣传的基础上,重新修订了2006年《海晏县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细则》,各乡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了《2006年海晏县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目标责任书》,实行了县级领导包乡(镇),乡(镇)领导包村、一般干部包片、包户制度,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层层落实责任制,还把完成任务的情况列入工作综合考评内容,与干部实绩挂钩。在参合过程中,建立了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,加强了对县乡镇医疗机构服务行为、规范用药、因病施治等管理和规范,对重大急病患者酌情给予一定的资金救助,同时将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进行了调整,民政部门还对特困户、五保户、优抚对象实施贫困救助,帮助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资金,从而有力地提高了农牧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保证了全县参合率。(作者:依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