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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变机关作风 海晏实行行政效能评审制度
 
http://www.qhnews.com   祁连山报  2008-02-23 11:03

 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,为转变机关干部作风,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,狠抓落实,务求实效,海晏县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,实行行政效能评审制度。

  该制度规定,县政府每年组成考评小组,对政府各部门工作从履行职责、团结共事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、实行政务公开、工作作风、制度建设、接受行政效能监督、党风廉政建设等八个方面进行行政效能评审。对满意率在60%以下的单位,对单位主要领导按《海北州党政干部问责暂行办法》进行问责,领导班子和各领导成员不能评为当年的优秀(先进)班子和优秀(先进)个人。满意率在60%-75%的单位,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告诫谈话,并限期整改,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各成员不能评为当年优秀(先进)班子和优秀(先进)个人。满意率在75%-90%的单位,评为合格单位。满意率在90%-100%的单位,对领导班子,确定为当年的优秀班子,并按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。对评审结果连续两年在60%以下的单位,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调整。(作者:晏吉伟)

 
 
  编辑: 李滨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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